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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0-09-30   浏览:次   来源:学校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9月30日

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落实2020-2021学年度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迎接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引导和鼓励旨在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创新,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校长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指标及达标标准

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中,一级考核指标17个(无专业学生单位为15个),二级考核指标75个(无专业学生单位为53个);其中55个二级考核指标(无专业学生单位为37个)设有A、B两个达标等次。一级考核指标所含的二级考核指标全部达到B级标准及以上,该一级考核指标方为合格。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1.对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标准为:同时满足一级指标达标率≥8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14个,无学生单位达标12个)、二级指标达标率≥9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68个,无学生单位达标48个)、A级指标达标率≥7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39个,无学生单位达标26个)。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

1.本学年本单位(含外聘教师)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

2.本学年本单位发生政治、刑事、火灾及人身伤亡、网络和信息安全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本学年度本单位党员受到留党查看及以上级别党纪处分。

三、工作“创新奖” 设立及申报标准

学校设立创新奖【1项/院(部)】,奖励学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院部,开展年度工作“创新奖”教学单位申报评选。本学年度将从参评教学单位中评选出0-3个获奖单位,各奖励40000元。院部申报“创新奖”需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学院(部)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

2.学院(部)在围绕学校本学年度侧重的中心工作,如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学科领军人物或优秀博士引进、毕业生就业率、研究生报考率和录取率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突破性进展的;

3.年度工作“创新奖”评审会投票时,各参评单位票数须达到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为通过,“创新奖”获奖总项目数不超过3项;

四、考核具体程序

1.学校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见附件),作为对各项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

2.学年度结束时,各教学单位根据《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向学校提交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写实性自评报告。

3.学年度末,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归口原则对各学院(部)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填写测评表,提交有无一票否决事项,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发展规划办公室(简称“发规办”)。

4.发规办将院部自评与职能部门测评结果汇总后,统计各教学单位达标情况,给出预评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5.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会议,审核各教学单位学年度工作总结(含自评报告)及职能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研究确定对各教学单位工作的考核结果。

6.发规办发布“创新奖”参评通知,收集主动申报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含PPT),在评审前一日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7.考评领导小组召开“创新奖”评审会,按抽签顺序听取申报单位汇报、现场提问并进行投票。

8.发规办将投票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学年度考核结果及“创新奖”评审结果,并报校理事会备案。

五、绩效考核奖、“创新奖”的发放

(一)学校对各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年终绩效奖酬发放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对本单位专职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年终绩效奖酬金的二次分配。学校理事会按各教学单位工作考核结果对实行年薪制的院长(部主任)发放绩效考核奖。

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学校按100%发放单位年终绩效奖;其中A级指标达标率≥80%,人均增发400元/人·年,A级指标达标率≥85%,人均增发800元/人·年,A级指标达标率≥90%,人均增发1200元/人·年。

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学校扣发10%的单位年终绩效奖。

(二)“创新奖”奖金的发放方案由获奖院部自行制定,应重点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发放方案经院长(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交财务执行,同时报发规办备案存档。

附件:2020-2021学年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全文下载:院发〔2020〕4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20-2021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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