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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9-12-31   浏览:次   来源:学校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12月31日

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落实2019-2020学年度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迎接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引导和鼓励旨在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创新,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9-2020学年度武昌首义学院工作计划要点》,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校长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指标及达标标准

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中,一级考核指标16个(无专业学生单位为14个),二级考核指标66个(无专业学生单位为48个);其中53个二级考核指标(无专业学生单位为37个)设有A、B两个达标等次。一级考核指标所含的二级考核指标全部达到B级标准及以上,该一级考核指标方为合格。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1.对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标准为:同时满足一级指标达标率≥8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13个,无学生单位达标11个)、二级指标达标率≥9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59个,无学生单位达标43个)、A级指标达标率≥70%(即:有学生单位达标37个,无学生单位达标26个)。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

1.本学年本单位(含外聘教师)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

2.本学年本单位发生政治、刑事、火灾及人身伤亡、网络和信息安全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创新奖” 设立及申报标准

学校设立创新奖(1项/院部),奖励学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院部。院部申报“创新奖”需同时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

1.考核合格且A级指标达标率≥85%(即:有学生单位达标45个,无学生单位达标31个);

2.学院(部)在围绕学校本学年度侧重的中心工作,如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学科领军人物或优秀博士引进、毕业生就业率、研究生报考率和录取率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突破性进展的;

3.学院(部)有为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出台并实施的相关政策或制度;

4.学院(部)应提供其按照学校总体工作思路,自主设计、组织、部署该项工作的方案、阶段性跟踪与评估、工作效果等相关过程材料。

四、考核具体程序

1.学校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目标》(简称《工作考核目标》,见附件),作为对各项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

2.学年度结束时,各学院(部)根据《工作考核目标》进行自评,向学校提交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写实性自评报告。

3.学年度末,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归口原则对各学院(部)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填写测评表,提交有无一票否决事项,并提出考核意见报校办。

4.校办将院部自评与职能部门测评结果汇总后,统计各院部达标情况,给出预评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5.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会议,审核各学院(部)学年度工作总结(含自评报告)及职能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研究确定对各学院(部)工作的考核结果。同时确定有“创新奖”申报资格的教学单位名单、“创新奖”评审会召开时间、投票方式等事项。

6.校办发布“创新奖”参评通知,收集有资格并主动申报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含PPT),在评审前一日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7.考评领导小组召开“创新奖”评审会,按抽签顺序听取申报单位汇报、现场提问并进行投票。

8.校办将投票结果及拟奖励金额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学年度考核结果及“创新奖”评审结果,并报校理事会备案。

五、绩效考核奖、“创新奖”的发放

(一)学校对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结果与单位年终绩效奖酬发放挂钩。各学院(部)根据对本单位专职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年终绩效奖酬金的二次分配。学校理事会按各学院(部)工作考核结果对实行年薪制的院长(部主任)发放绩效考核奖。

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学校按100%发放单位年终绩效奖;其中A级指标达标率≥80%,人均增发400元/人·年,A级指标达标率≥85%,人均增发800元/人·年,A级指标达标率≥90%,人均增发1200元/人·年。

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学校扣发10%的单位年终绩效奖。

(二)“创新奖”奖金的发放方案由获奖院部自行制定,应重点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发放方案经院长(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交财务执行,同时报校办备案存档。

附件:2019-2020学年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全文下载:院发〔2019〕9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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